各学院、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管理部门的工作要求,确保网络安全责任制有效落地,进一步规范办公网络IP地址实名制管理。现就开展IP地址实名制自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查时间
即日起至11月23日。
自查范围
本次实名制检查针对办公网络静态IP地址。对于通过网页登录方式动态获取IP地址的办公网络终端,信息办已经通过技术手段落实实名制,无需自查。
三、自查要求
1.各学院、各单位网络信息员要全面梳理和排查本单位静态IP地址使用情况,杜绝私接路由器等违规行为,确保网络接入规范。
2.各学院、各单位网络信息员要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登录校园融合门户,进入“静态IP用户信息管理”应用,核对本单位每个静态IP地址的使用状态和使用人等信息。如信息有变动,须在自查期间完成更新,确保IP地址的使用、管理责任到人。
请各学院、各单位充分认识做好本项工作的重要性,做好专项部署,务必在11月23日前完成自查整改工作。学校将于11月24日起,对各学院办公网络IP地址实名制管理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结果纳入本年度二级学院绩效考核体系。
特此通知。
信息化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