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市本级信息化项目支出预算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了使学校信息化工作能够更符合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学校财务预算管理的有关改革措施,各学院、各单位应将信息化基础设施及信息系统列入到硬件建设类项目申报统筹考虑,按照财务处《预算经费归口管理的规定》原则申报。请各学院及相关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需求,在认真排摸、班子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确定上报信息化项目预算。对于服务器、存储设备及网络设备等硬件建设和运维的,直接填写《上海师范大学硬件建设类项目申报书》及《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涉及信息系统建设及运维的,须在填写《项目申报书》、《绩效目标申报表》的同时,附《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补充材料表》(新建或升级改造项目)或《运维项目基础信息表》(运行维护项目)。
二、项目申报请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中“部门报告”形式上报,标题为:“2017年度信息化专项申报(申请单位名称)”,申请材料(硬件建设类项目申报书、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补充材料表、运维项目基础信息表、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以附件形式附于报告中,填报信息不全的材料视为无效申报。
三、申报项目主要用于教学、科研、学校行政管理等,申报范围主要包括信息系统新建项目、升级改造项目及运行维护项目。
四、学校将遵循上海师范大学信息化建设十三五规划要求,根据申报的情况,在考察和会签的基础上,研究编制2017年的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建设计划。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包括各单位准备自筹经费实施的项目)未经学校论证同意的,各单位不得自行组织实施,否则审计处不受理决算审计,财务处不受理报销。
五、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31日17:00时,各申报部门及时向归口管理部门信息化办公室申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项目提交以后,将经学校统一组织评审后列入学校项目库,然后上报市教委审核,最终根据2017年预算编制原则提交市经信委进行评审。
六、联系人:刘海荣,电话:63378,电子邮件地址:hrliu@shnu.edu.cn。
特此通知。
根据《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市本级信息化项目支出预算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了使学校信息化工作能够更符合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学校财务预算管理的有关改革措施,各学院、各单位应将信息化基础设施及信息系统列入到硬件建设类项目申报统筹考虑,按照财务处《预算经费归口管理的规定》原则申报。请各学院及相关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需求,在认真排摸、班子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确定上报信息化项目预算。对于服务器、存储设备及网络设备等硬件建设和运维的,直接填写《上海师范大学硬件建设类项目申报书》及《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涉及信息系统建设及运维的,须在填写《项目申报书》、《绩效目标申报表》的同时,附《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补充材料表》(新建或升级改造项目)或《运维项目基础信息表》(运行维护项目)。
二、项目申报请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中“部门报告”形式上报,标题为:“2017年度信息化专项申报(申请单位名称)”,申请材料(硬件建设类项目申报书、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补充材料表、运维项目基础信息表、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以附件形式附于报告中,填报信息不全的材料视为无效申报。
三、申报项目主要用于教学、科研、学校行政管理等,申报范围主要包括信息系统新建项目、升级改造项目及运行维护项目。
四、学校将遵循上海师范大学信息化建设十三五规划要求,根据申报的情况,在考察和会签的基础上,研究编制2017年的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建设计划。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包括各单位准备自筹经费实施的项目)未经学校论证同意的,各单位不得自行组织实施,否则审计处不受理决算审计,财务处不受理报销。
五、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31日17:00时,各申报部门及时向归口管理部门信息化办公室申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项目提交以后,将经学校统一组织评审后列入学校项目库,然后上报市教委审核,最终根据2017年预算编制原则提交市经信委进行评审。
六、联系人:刘海荣,电话:63378,电子邮件地址:hrliu@shnu.edu.cn。
特此通知。
信息化办公室、财务处
2016年5月18日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