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学校人事管理工作要求以及《上海师范大学非在编人员管理办法》、《上海师范大学校园证件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校人事处现已完成了临时工作证人员信息的梳理。现自2015年3月30日起由信息办开始进行上海师范大学校园证件卡(临时工作证)的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人员范围
我校人事处核定的劳务派遣人员、在职博士后、兼职教师、兼职辅导员、退休返聘人员等(人员信息以人事处人事系统所定为准)。
请各相关部门正职或授权负责人登录信息门户,通过管理信息查阅频道查看本部门须办理临时工作证人员的信息,并通知相关人员在指定时间前往信息办服务点办理。办理时须带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原使用的临时校园卡。
二、临时工作证发放流程
受理时间和地点:3月30日至4月30日各工作日内
徐汇校区博文楼一楼服务台,8:30-17:00;
奉贤校区图文信息大楼803室,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注:上述时间段内下午13:00至15:00之间为两校区后勤实业中心、保卫处、接待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受理时间。其余时间段受理各学院、其他机关部处、直属单位等人员。
四、其他注意事项
附件:上海师范大学信息门户管理信息频道查阅权限申请表
根据学校人事管理工作要求以及《上海师范大学非在编人员管理办法》、《上海师范大学校园证件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校人事处现已完成了临时工作证人员信息的梳理。现自2015年3月30日起由信息办开始进行上海师范大学校园证件卡(临时工作证)的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人员范围
我校人事处核定的劳务派遣人员、在职博士后、兼职教师、兼职辅导员、退休返聘人员等(人员信息以人事处人事系统所定为准)。
请各相关部门正职或授权负责人登录信息门户,通过管理信息查阅频道查看本部门须办理临时工作证人员的信息,并通知相关人员在指定时间前往信息办服务点办理。办理时须带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原使用的临时校园卡。
二、临时工作证发放流程
- 临时工作证人员信息采集(照片及身份证信息);
- 在用临时校园卡信息核对(注意:如有在用临时卡则须办理注销);
- 新卡制卡,并领卡(信息采集核对后3个工作日内)。
受理时间和地点:3月30日至4月30日各工作日内
徐汇校区博文楼一楼服务台,8:30-17:00;
奉贤校区图文信息大楼803室,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注:上述时间段内下午13:00至15:00之间为两校区后勤实业中心、保卫处、接待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受理时间。其余时间段受理各学院、其他机关部处、直属单位等人员。
四、其他注意事项
- 如有人员信息问题,请致电校人事处联系张健锋老师:64322650;信息门户授权事宜请联系信息办刘海荣老师:64323378
- 凡统一组织办理的部门由信息办提供人员信息采集条形码,临时工作人员凭采集条形码和本人身份证件,在所属单位安排的时间段,前往信息办进行信息采集。统一办理的校园证件卡(临时工作证)将由所属单位统一安排发放,其他人员自行至信息办服务台领取。
上海师范大学
人事处、信息化办公室
2015年3月27日
人事处、信息化办公室
2015年3月27日
附件:上海师范大学信息门户管理信息频道查阅权限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