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规范二级单位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建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24 作者:系统管理员 浏览次数:482


各机关部门、直属单位及相关学院:
    根据《上海师范大学网上信息发布与管理办法》和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学校机关党委制定的《关于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方案》,现决定开展规范和加强学校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建设与管理的工作,旨在更好地整合利用学校网上的信息资源,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和服务效能,形成学校信息公开的常态机制。要求各相关单位在部门网站中设置信息公开栏目,规定该栏目包括岗位责任、信息公开、办事服务等二级栏目。具体栏目要求如下:
    1、信息公开栏目。根据学校信息公开网中所定义的《上海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目录》,依据归口原则,将本部门归口管理的相关内容,作为本部门信息公开的规定内容。以便学校信息公开的内容能做到分权管理、数据共享,以保证学校信息公开内容的权威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2、岗位责任栏目。包括本单位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能情况;单位领导及分工情况;内部各岗位工作职责等。
    3、办事服务栏目。根据师生需求,公示内部科室设置、办事人员、工作职责、办理程序、联系电话、服务承诺等各类便民信息。其中办理程序应包括服务对象、办理条件、需提交材料、从业务申请到办结的工作流程等内容。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咨询电话:64328655
    CMS建站技术支持服务电话:64323376

    特此通知,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学校办公室、信息化办公室
201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