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管理部门的工作要求,确保网络安全责任制有效实施。各学院、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开展IP地址实名制自查工作,进一步推进办公网络IP地址实名制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查时间
即日起至11月18日。
二、自查要求
考虑到网络环境的多样性,本次实名制检查针对办公网络静态IP地址,对于通过网页登录方式动态获取IP地址的办公网络终端,信息办已经通过技术手段落实实名制。各学院、各单位网络信息员要全面梳理和排查本单位静态IP地址使用情况,杜绝私接路由器,并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登录校园融合门户,进入“静态IP用户信息管理”应用,对本单位每个静态IP地址的使用状态和使用人等信息进行核对。如信息有变动,必须及时进行更新,确保IP地址的使用、管理责任到人。
请各学院、各单位充分认识做好本项工作的重要性,做好专项部署,务必在11月18日前完成自查整改工作。学校将于11月19日起,对各学院办公网络IP地址实名制管理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特此通知。
信息化办公室
2024年11月8日